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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流程大总结
作者:    时间: 2015-10-29    浏览量:4831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撤乡并镇、新农村建设等展开,许多地名被更名或者消亡,变化非常大。

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在开展地名普查的同时,还需要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和上报机制,保证各级地名普查成果的现势性。


范围和内容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包括海域、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2大类地名(海域类地名在试点工作中已普查,不再涉及)。


普查内容

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行业规范和标准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民地标[2006]1号);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84)中地字第17号);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3号);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号);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地名普查工作流程

1、普查动员及培训

动员及培训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动员工作主要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普查原则。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主要是对地名普查概述及有关基础知识、地名普查资料收集与各类表格填写、地名普查实体信息采集与地名文化保护等方面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2、结合工作图、收集的相关地图及资料,编写地名调查目录

搜集整理地名及相关资料。包括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件和资料、地名志、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图、地方志、文史资料及有关古籍等;党政机关和各专业部门相关普查资料与数据;基础地理数据与遥感影像数据等;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以及地名补查与资料更新的成果。



3、预填地名登记表

根据地名调查目录,整理、查阅和考证相关资料,预填地名登记表。地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中按地名分类打印或按普查内容印制。


4、实地对照核实采集地名的属性,空间及多媒体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 实地考察、采集、拍摄界桩、界线电子、纸质、影音资料;
  • 到各县直单位调取对应的地名信息资料;
  • 民政局牵头到各乡(镇)搜集地名信息;
  • 使用华测LT300手持GPS采集拍摄每个地名的多媒体信息;
  • 少数民族语地名的原生读音、地方的地名专用子和方言读音的实地录制
  • 通过测绘仪测量地名地理坐标;
  • 标绘普查工作草图。



5、内业录入

外业采集的地名属性资料进行整理、审核、校对,并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形成地名普查成果。整理并录入完整,准确的地名属性资料。


6、图库匹配

参照外业采集工作草图与属性词条,标绘精准的工作彩图与1:50000矢量电子地图;精准标绘工作草图;标绘矢量电子地图,达到属性与图库匹配率100%。


7、审核校对

校对地名代码;

确保必填项填写齐全;

确保多媒体信息的完整、准确;

校对界桩、界线标绘是否精准无误;

对录入完成的地名属性信息资料进行三查(自查、轮查、抽查)、三校(县级、乡镇级、专家)。


8、成果导入

将完整、准确的地名属性信息倒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将完整、准确的地名空间数据及多媒体信息倒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逐一与属性信息进行关联;

形成完整、齐全的地名成果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地名目录统计表

对国家地名数据库里的地名属性信息进行总量统计及分项统计,形成总量统计表及分项统计表。

9、交接验收


  • 根据验收标准,打印、装订、刻录光盘;
  • 打印装订地名成果表;
  • 打印装订地名目录;
  • 打印装订地名标志登记表;
  • 打印装订地名普查成果图;
  • 刻录光盘(含属性库、图形库、文档、多媒体、照片);
  • 普查成果经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地名普查办组织汇总,上报国务院地名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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